委託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辦理漁電共生範圍內土地無人機航拍作業

近年來國家積極推動綠能發電政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盤點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區位範圍,於 111 年 3 月 7 日檢送臺灣本島之國有非公用出(放)租養殖地資料套疊現行已公告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區為範圍(先行區及優先區)及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關注減緩區)結果圖資(計有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之國有非公用出(放)租養殖地)供本署參辦。

為利本署各分署及辦事處辦理漁電共生案件,現行已公告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區位(先行區及優先區)範圍內本署經管之國有非公用出(放)租養殖地,有先行調查使用現況並建立圖資之必要,本署於今(111)年委託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以無人機辦理航拍與影像處理及地上物數化作業,作業範圍 2 處,包括(1)雲林縣臺西鄉及口湖鄉(2)高雄市路竹區、茄萣區及永安區,合計約 3,165 筆土地(面積約 19. 3平方公里)。工作項目包括:

  1. 以無人機辦理航拍作業及製作正射影像。
  2. 運用前開正射影像與地籍圖進行對位套疊及判釋後,數化各宗土地內可辨認之地上物,完成編修整飭後之地上物數化成果圖。

上述航拍成果將有助本署各分署及辦事處掌握土地使用現況,加速辦理漁電共生案件,未來本署將不定期盤點需優先辦理航拍及地上物數化作業之國有土地,並適時委託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協助以無人機辦理航拍等作業,提升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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