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核示海域土地提供設置海氣象觀測塔及申請籌設離岸式風力發電廠之處理方式

離岸風力發電業者於向本署申請籌設離岸式風力發電廠時,得就場址範圍及相關必要設施同時提出申請,簡化海域土地提供申

Read More

修正「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之收益分收比例計算方法」

放寬文化資產適用最低保本法,簡化分收比例設定級距計算方式,增加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意願,可促使其積極推動結合產

Read More

重新核示離岸式風力發電系統運轉所需設置之必要設施(如海纜、海陸纜轉接處、板樁設置保護措施、微波通訊設備及陸纜等)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或未登記土地之提供使用方式

修正離岸式風力發電系統運轉所需設置之必要設施使用土地償金得辦理分期繳交,減輕離岸風電業者資金負擔,配合能源主管

Read More

重新核示海域土地提供離岸式風力發電系統使用之處理方式

修正離岸風力發電機組保證金(除役成本)得辦理分期繳交,減輕離岸風電業者資金負擔,配合能源主管機關政策,建構良好

Read More

修正「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實施要點」

有利投資人計算開發成本,放寬權利金、履約保證金計收限制,增加投資意願,促進產業發展,增加就業機會,受惠對象包括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