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s: 109 年 04 月

落實向海致敬政策 海洋資源永續經營

彰化縣海岸線曲折蜿蜒長達 69 公里,多處海岸堆積漂流木、保麗龍、浮球、漁網、塑膠瓶罐等廢棄物。彰化縣政府每年雖舉辦淨灘活動,但垃圾增加速度遠比淨灘減少的垃圾量來的大,引起諸多媒體報導,其中以大城南段海堤被綠色和平組織評比為全臺灣第2髒海岸線(圖 1 )。嗣行政院吳政務委員澤成指示,基於政府一體立場,請本署中區分署與相關中央及地方單位同心協力完成大型廢棄物移除工作,以利淨灘活動能夠順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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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非公用財產管理系統新裝上線

本署原國有非公用財產管理系統於 88 年上線,提供總署及各分署、辦事處辦理非公用業務使用,因系統老舊不足因應業務推動需要,及配合行政院國家資通訊發展方案,辦理資訊資源向上集中,納入 104 年 - 107 年財政部「建構財政雲端服務網計畫」採雲端共構服務架構辦理系統再造。為積極辦理,本署成立非公用系統再造分組定期召開會議,由主任秘書擔任召集人,並由相關組室及各分署指定人員參與,就系統再造相關事項加速研議,104 年至 108 年共召開 58 次分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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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企業用地需求,協力釋出國有非公用土地

配合政府推動臺商回流產業政策及相關主管機關開發產業園區,本署均積極協助釋出國有土地,滿足企業用地需求。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產業創新條例(下稱產創條例)第 42 條規定為開發產業園區需用國有土地時,本署均依特別法規定辦理讓售,協力提供產業園區用地,包括 107 及 108 年分別配合嘉義縣政府開發水產精品加值產業園區、桃園市政府開發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第二期及沙崙產業園區,出售 108 筆國有土地,面積約 25.95 公頃,支援地方政府提升產業動能,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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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政府大力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協助興辦機關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實現居住正義

擁有一間溫馨的住所,是每個人的夢想,但房價居高不下,買房大不易,對弱勢族群更是遙不可及的夢。為照顧弱勢及青年的居住需求,實現居住正義,行政院規劃 8 年內興辦 20 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為使土地與財務資源到位,住宅法 106 年修正後,社會住宅興辦主體不限地方住宅主管機關,中央住宅機關及配合政策需要興辦社會住宅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得為興辦主體,且興辦機關得採租用方式取得應有償撥用之國有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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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作業要點」

就國產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案件,聲請法院酌定遺產管理人報酬之請求基準由遺產總值 1% 調整為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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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

修正後訂約權利金底價計算基準與逕予出租年租金之計收基準一致,避免民眾混淆,且與現行計算基準相較確有調降,提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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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讓售作業程序」

配合內政部推動廢止核發印鑑證明政策,刪除本作業程序內申請書等文件需蓋用印鑑章及檢附印鑑證明之規定,並配合修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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