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提供國有地,自來水使用好便利

你知道政府為打造乾淨、安全、穩定供水的生活環境,積極提供國有土地設置自來水設施嗎?行政院 113 年 12 月 19 日會議針對經濟部提報「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執行成效」案作出決定,自來水系統布建屬於基礎建設計畫,為持續落實總統均衡臺灣之理念,改善民眾無自來水問題,必須透過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如涉及國有土地用地問題,亦請財政部積極提供協助。

本署近幾年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布建自來水系統,過去 5 年完成撥用 44 筆、面積 2.86 公頃國有土地,讓地方政府可以進行自來水改善工程。如協助新北市石碇區公所撥用國有土地,改善當地無自來水地區居民長期飲用山泉水問題;在臺南市楠西區及臺東縣卑南鄉,也配合撥用國有土地予當地公所設置自來水加壓站及配水池,加速自來水延管工程施作,讓山區、偏鄉地區用水問題獲得改善;甚至離島的金門縣,本署也提供金湖鎮太武段國有土地,協助金門縣自來水廠新建太武配水池。

除了協助地方政府、公所撥用國有土地布建自來水系統,本署近 5 年並配合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設置自來水加壓站、延管工程及相關設備需求,依國有財產法出售、出租 87 筆、面積 12.71 公頃國有土地,及依自來水法提供 186 筆、面積 2.48 公頃國有土地供埋設自來水管線,以改善及穩定民生與產業用水。例如為穩定南科台南園區供水,提供臺南市地區國有土地供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興辦自來水管線相關工程,穩定科技產業需用水源。

自來水事業屬公用事業,對民生及產業影響至鉅,本署將會持續協助各機關及自來水事業單位取得國有土地,期望達成臺灣任何地區都有充足、優良、穩定的乾淨供水目標,讓大家「有水喝、喝好水,而且要多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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