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重創,本署協助重建家園便民措施
114 年 7 月上旬,中度颱風丹娜絲來襲,夾帶強風及大雨重創中南部沿海地區,而隨即發生七二八豪雨,連日劇烈降雨更是為災區的復原路增添難度。本署為協助受災地區國有土地使用人儘速重建家園,即請所屬各分署辦事處主動採行下列紓困措施:(一)租金減免:主動提供出租資料洽請轄區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災歉名冊(含議定減免租金之成數),及洽災害防救機關查明地上房屋受災情形,據以辦理租金減免事宜。(二)協助重建:國有基地承租人有災後修復地上房屋需要,即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辦理。(三)暫緩催繳:暫緩辦理災區承租人欠租催繳及占用人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
為進一步加速災區災後重建及復甦事宜,遇有承租人因災損申辦農民保險、農業保險或請領災損補助等換約案件,本署各分署(辦事處)將優先處理。另各級政府機關或學校因颱風災後有公務或公共需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點狀、線狀公用設施之案件,為求時效,得同意先提供使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並於日後補辦簽訂書面契約等相關程序。
嗣考量此次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造成受災戶眾多且範圍廣大,災區內國有非公用土地承租人有迫切修復地上房屋需求,本署進一步調整因應作為,通案同意於承租範圍內,逕由各級政府機關、公益團體或居民自行修復,免逐案向分署(辦事處)申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以加速災後重建工作,且基於保障適足居住權,同意災區內之占用人於占用範圍內(即不得有擴占情形)比照前述方式處理。本署不會對占用戶進行迫遷,或強制排占拆除,並將優先輔導占用人合法承租。
此外,本署也配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前進災區實地考察,瞭解災後相關設施損害情形,及配合行政院颱風豪雨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召開多次會議,加速災後復原工作之推動,本署署長並於同年 8 月 23 日陪同總統赴臺南關心災區復原及房舍修繕進度,實地走訪災區最前線,傾聽災民寶貴意見,本署將全力提供國產資源協助,期盼受災民眾能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