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第 8 條之 2)」,(英文法規名稱:Regulations for Leasing of National Non-public Use Real Estate)
為活化閒置國有非公用土地及響應政府淨零轉型政策,增訂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造林使用機制,釋出適宜的國有土地標租與
Read More為活化閒置國有非公用土地及響應政府淨零轉型政策,增訂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造林使用機制,釋出適宜的國有土地標租與
Read More本署積極配合國家重大政策及公共建設推動,協助機關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及自有廳舍。114 年協助機關完成撥用 11,776 筆國有土地,面積 1,512 餘公頃,公告土地現值約新臺幣 622 億,並調配 8 處廳舍( 樓地板面積22,536 坪 )供原住民族委員會等 19 個中央機關進駐使用,預估可節省中央機關在外租用廳舍租金新臺幣 5,149 萬元。
Read More社會住宅興辦為國家重大政策,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三方通力合作,與新北市政府協調取得「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 第二區 )」分回土地作為社會住宅保留地,提供興建社會住宅,待重劃完成後,藉由健全公共設施、公用設備服務功能及交通系統之建設,提昇當地民眾生活水準及社會住宅承租人便捷之居住環境,實現居住正義。
Read More本署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長期照顧服務政策,辦理指定產業( 長照 )設定地上權,順利於 114 年 11 月 6 日簽約,將規劃複合式健康照顧服務園區,布建日間照顧中心、團體家屋及複合使用運動休閒設施,提供失能、失智長者長期照顧服務及社區中高齡居民健康運動使用,打造高齡友善生活場域,落實在地健康促進、安養、長照照護與社區共融目標。
Read More本署積極響應 2050 淨零排放政策及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s ),致力推動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環境保護認養機制及國有土地引進碳匯( 權 )產業機制,並與中央機關、各級地方政府、環境保護團體( 下稱環團 )、金融機構、民間業者跨域合作,公私協力為守護國有土地及生態保育貢獻心力,廣獲各界肯定。本署於今( 115 )年 1 月 23 日舉辦頒獎典禮,感謝各界攜手合作共襄盛舉,同時推廣環境永續暨淨零排碳成果,彰顯公私協力促進環境保護效益。
Read More為完整掌握國家資產現況,財政部於每年會計年度終了時,就各主管機關提供經管之國有財產量值資料,編製國有財產總目錄,呈報行政院彙入中央政府年度總決算。透過國有財產總目錄可全面瞭解國家資產配置情形,亦可作為推動財產管理、促進資產活化以及研訂財產運用與管理政策之參考。本( 115 )年度國有財產總目錄彙編作業即刻啟動,預計於 3 月中旬完成,本署已進行相關前置作業,並將持續與各主管機關密切合作,攜手如期完成本年度國有財產總目錄之編製工作。
Read More為保障國有基地承租人之合法使用權益,本署針對租期將於 116 年底屆滿之租約約 11 餘萬,已正式啟動換約作業。本署提醒承租人,於收到換約續租通知書後,請務必依通知的時間及地點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辦理換約,以確保租賃關係順利銜接不中斷。
Read More為響應「2050 淨零轉型」政策,本署於 114 年底正式啟動「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造林使用」新機制,將閒置農業用地轉化為綠色資產。首批標的擇定花蓮縣、臺中市及臺南市 3 處共 74.96 公頃國有土地,透過完善的標租制度,引入民間專業技術及資源投入,不僅能活化國有土地、擴大森林面積,提升森林碳匯量,更提供企業取得減量額度的管道,創造政府、企業與環境永續三贏局面,公私協力達成國家減碳目標。
Read More共同推動八斗子漁港遊艇泊區轉型升級為國際級遊艇碼頭,與基隆市政府合作採 BOT 及 ROT 方式,引進民間資源,打造結合遊艇休閒、觀光商業、飯店服務與城市公共空間之國際級複合遊艇基地,有效提升國有土地利用效益,並串聯日本沖繩、石垣島等東亞航線及周邊八斗子觀光漁港、海洋科學博物館、基隆港等觀光據點,成為北臺灣國際遊艇港重要樞紐,建構完整藍色公路版圖。
Read More國有非公用土地,於無處分利用計畫前,增列「中央機關」承諾於一定期間內排除地上為花草樹木以外之其他占用物後得同意
Read More國有非公用土地專案提供設定地上權係配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施政需要等政策目的辦理,茲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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