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重劃分回土地興建社宅,落實居住正義

塭仔圳地區為淡水河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解除及區域防洪計畫完成後之都市發展用地,新北市政府為配合國家重大交通建設,及全面檢討土地使用、公共設施、交通系統的需求,透過市地重劃推動大規模防災型都更,開闢公共設施,改善環境品質。其中「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 第二區 )」總面積約 120.71 公頃,本署經管國有土地約 11.3 公頃,佔比約 9.37%。全區重劃完成後將可提供約 72 公頃的可建築用地,預估未來可容納居住人口數約 2.9 萬人,完成後土地增值幅度約為原地價的 3.16 倍。

自 108 年起新北市政府勘選「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 第二區 )」重劃範圍啟動重劃,至 115 年辦理地籍整理及權利變更登記,一路走來,本署不僅配合新北市政府重劃區內本署經管國有土地之現地會勘,確認使用情形避免國有土地誤被抵充,更積極落實社會住宅政策,由本署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三方研商預留社會住宅保留地之區塊,本署與新北市政府再就土地分配結果公告期間,倘有私有地欲協調交換全區社宅保留地分配位置,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評估交換後之社宅保留地是否仍與其社宅區位評估相符為原則獲致共識,作為同意重新指配原則。經跨機關通力合作,已向新北市政府協調取得約 4.47 公頃社會住宅保留地。

新北市政府辦理之「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 第二區 )」預計於 116 年全區開發完成。重劃完成後,區內公共設施與交通系統全面到位,周遭有捷運中和新蘆線輔大站、泰山板橋輕軌,交通機能十分便利。完善的生活機能,提升整體居住品質,透過健全公共建設與土地合理利用,不僅促進都市發展與土地價值提升,也兼顧土地所有權人合法權益,並為社會住宅住戶打造便捷宜居的生活環境,具體實現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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