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 2050 淨零轉型政策,推動國有土地共同改良利用申請取得溫室氣體減量額度
因應氣候環境變遷,全球陸續提出「2050 淨零排放」宣示與行動,110 年 4 月 22 日世界地球日蔡總統宣示,2050 淨零轉型是全世界的目標,也是臺灣的目標。農業部據以訂定之減量、增匯、循環、綠趨勢四大主軸目標,其中增匯訂定「增加森林面積」策略,提出「辦理國、公、私有土地新植造林工作,以提升森林覆蓋面積與碳匯量」措施。為計算增匯後所增加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環境部於 112 年訂定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透過溫室氣體減量方法並經查驗機構佐證相關數據與資訊後,依實際減量成效核發減量額度,促進實質減碳。
順應上述全球淨零排放之增匯趨勢及溫室氣體減量措施,國產署著手推動國有土地透過新植造林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減量額度,優先盤點選列較不適宜大型開發之國有土地,作為執行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標的,經擇定宜蘭縣三星鄉(21.66 公頃)及臺東縣池上鄉(71.98 公頃)2 處國有土地,自 111 年 11 月召開多次會議,邀請相關主管機關就國有土地提出自願減量專案,並申請取得減量額度提供意見,媒合國立中興大學(森林系)共同改良利用,已於 112 年 11 月 29 日與該校簽訂改良利用契約;該校規劃 113 年 2 月辦理公開招商後,由得標廠商於國有土地新植造林,依規定申請減量額度,其減量額度歸屬得標廠商所有,且應保留予國產署一定減量額度供中央政府機關或國營事業機構等使用。
國產署期望藉由國有土地率先提出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之活化模式拋磚引玉,未來推廣擴至地方公有土地及私有土地,以顯著提升我國森林覆蓋面積及碳匯量,與世界同步邁向淨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