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Archives: 108 年 12 月

網站首頁整合單一窗口臨櫃叫號進度,民眾同步掌控免等待

國有基地租期即將於 10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受理基地換約案件遽增,為避免承租人臨櫃辦理續租換約等候時間過長,採取分流辦理續租換約及一般業務之民眾。本署中區分署將單一窗口臨櫃叫號機區分為「一般案件」及「續租換約快速窗口」兩類,並將原有 3 個一般案件櫃檯,改設為 1 個一般案件櫃檯及 2 個續租換約快速窗口櫃檯。民眾到場辦理時即可自行依申辦業務屬性,或由諮詢專員引導抽取號碼牌等候(圖 1),實施結果確實有效疏解臨櫃等候人數,並減少民眾等候時間成本。本項便民服務措施提升行政效能,而且深獲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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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經管國有出租造林地同意承租人申請從事林下經濟經營使用,提升營林效益,林農笑呵呵

農委會為確保並分享森林生態系之服務價值,積極推動適地發展林下經濟政策,以振興山村經濟並提升林農營林意願,訂定「林下經濟經營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國有林業用地出租造林,承租人得依該規定申請核准從事林下經濟經營使用,其經營森林副產物並應符合林下經濟技術規範所列之森林副產物(即段木香菇與木耳、臺灣金線連、森林蜂產品)。本署配合農委會推動林下經濟政策,制定「國有出租造林地(含原林甲地)同意申請從事林下經濟經營使用申請書」、「國有出租造林地(含原林甲地)同意申請從事林下經濟經營使用公函」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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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光電正夯!第二批標租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順利標脫

為兼顧能源安全、綠色經濟及環境永續,行政院致力達成 114 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 20% 的目標,其中以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占 66.3 % 最高,短期目標(至 109 年)為 6.5 GW,長期目標(至 114 年)為 20 GW。配合推動太陽光電政策,財政部報經行政院核定於 108 年 4 月 9 日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增訂標租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下稱標租光電)機制,並於同年 4 月 25 日發布標租光電作業規定,本署據以訂定標租光電招標文件。透過完備制度規章,釋出國有土地標租光電,以達政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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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產管理用點心,資產活化變成金

財政部依據國有財產法規定,每年辦理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書面檢核及實地訪查,以掌握各機關管理使用情形。108 年 5 月至 6 月間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下稱馬管處)等機關實地訪查,與機關就訪查所見問題召開座談會,雙向溝通,提供法令諮詢、改善建議、宣導國產活化政策等,協助機關健全財產管理,深化管理知能。財政部近年加強國產法令與實務教育訓練,檢核過程中發現機關除部分缺失須改善,多能落實管理,依規定辦理財產登帳及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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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作業要點」

就國產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案件,聲請法院酌定遺產管理人報酬之請求基準由遺產總值 1% 調整為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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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作業要點」

修正後訂約權利金底價計算基準與逕予出租年租金之計收基準一致,避免民眾混淆,且與現行計算基準相較確有調降,提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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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讓售作業程序」

配合內政部推動廢止核發印鑑證明政策,刪除本作業程序內申請書等文件需蓋用印鑑章及檢附印鑑證明之規定,並配合修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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