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行政效能與便民服務,國產署中區分署啟動 41 場在地駐點換約,預計服務逾 8,000 承租戶
為因應 116 年底大規模國有基地租約屆滿,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自 115 年起積極推動多軌換約機制。除優化臨櫃服務外,更從 115 年 5 月至 11 月全面展開 41 場「在地駐點換約」,預計服務量能達 8,000 餘戶,約占總數 7 成。透過部分行政流程外包與主動走入基層,有效緩解偏遠地區民眾往返不便,落實「簡政便民」之核心價值。
Read More為因應 116 年底大規模國有基地租約屆滿,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自 115 年起積極推動多軌換約機制。除優化臨櫃服務外,更從 115 年 5 月至 11 月全面展開 41 場「在地駐點換約」,預計服務量能達 8,000 餘戶,約占總數 7 成。透過部分行政流程外包與主動走入基層,有效緩解偏遠地區民眾往返不便,落實「簡政便民」之核心價值。
Read More本署自 115 年起受理國有出租基地續租換約,申請期間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止,民眾可選擇臨櫃申請、通訊(郵遞)申請、線上申請或跨轄區(非轄管土地之本署其他分署、辦事處)申請,本署分署、辦事處並提供精緻服務,因地制宜辦理在地駐點換約,讓偏遠地區民眾免奔波,及針對行動不便、高齡長者提供到府換約服務,讓換約更簡便,服務更貼心!
Read More為加速國產各類業務推動,本署近年藉由無人機航拍影像掌握國有土地使用現況,111 年起委託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下稱測繪中心)辦理無人機航拍及影像處理與地上物數化作業,並逐年擴大航拍業務項目,115 年配合業務需要增加國有土地出(放)租、續租換約等業務項目,航拍面積 4,200 公頃,累積航拍面積已達 2 萬 8,030 公頃。
Read More為利中央政府推動國家政策需要及掌握土地開發活化契機,財政部 113 年及 114 年兩度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增訂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之辦理方式,優先以長照產業辦理,114 年放寬投標人資格,加入「專業第三人」合作機制,成功提升投標意願。高雄市左營區國有土地成功招商,由投標人結合長照機構法人,規劃布建日間照顧中心與團體家屋,並複合運動場館使用,打造高齡友善空間。本署將持續篩選優質標的,推動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達成國有土地活化及協助推動長照政策雙贏目標。
Read More本署積極配合國家重大政策及公共建設推動,協助機關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及自有廳舍。114 年協助機關完成撥用 11,776 筆國有土地,面積 1,512 餘公頃,公告土地現值約新臺幣 622 億,並調配 8 處廳舍( 樓地板面積22,536 坪 )供原住民族委員會等 19 個中央機關進駐使用,預估可節省中央機關在外租用廳舍租金新臺幣 5,149 萬元。
Read More社會住宅興辦為國家重大政策,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三方通力合作,與新北市政府協調取得「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 第二區 )」分回土地作為社會住宅保留地,提供興建社會住宅,待重劃完成後,藉由健全公共設施、公用設備服務功能及交通系統之建設,提昇當地民眾生活水準及社會住宅承租人便捷之居住環境,實現居住正義。
Read More本署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長期照顧服務政策,辦理指定產業( 長照 )設定地上權,順利於 114 年 11 月 6 日簽約,將規劃複合式健康照顧服務園區,布建日間照顧中心、團體家屋及複合使用運動休閒設施,提供失能、失智長者長期照顧服務及社區中高齡居民健康運動使用,打造高齡友善生活場域,落實在地健康促進、安養、長照照護與社區共融目標。
Read More本署積極響應 2050 淨零排放政策及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s ),致力推動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環境保護認養機制及國有土地引進碳匯( 權 )產業機制,並與中央機關、各級地方政府、環境保護團體( 下稱環團 )、金融機構、民間業者跨域合作,公私協力為守護國有土地及生態保育貢獻心力,廣獲各界肯定。本署於今( 115 )年 1 月 23 日舉辦頒獎典禮,感謝各界攜手合作共襄盛舉,同時推廣環境永續暨淨零排碳成果,彰顯公私協力促進環境保護效益。
Read More為完整掌握國家資產現況,財政部於每年會計年度終了時,就各主管機關提供經管之國有財產量值資料,編製國有財產總目錄,呈報行政院彙入中央政府年度總決算。透過國有財產總目錄可全面瞭解國家資產配置情形,亦可作為推動財產管理、促進資產活化以及研訂財產運用與管理政策之參考。本( 115 )年度國有財產總目錄彙編作業即刻啟動,預計於 3 月中旬完成,本署已進行相關前置作業,並將持續與各主管機關密切合作,攜手如期完成本年度國有財產總目錄之編製工作。
Read More為保障國有基地承租人之合法使用權益,本署針對租期將於 116 年底屆滿之租約約 11 餘萬,已正式啟動換約作業。本署提醒承租人,於收到換約續租通知書後,請務必依通知的時間及地點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辦理換約,以確保租賃關係順利銜接不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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