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古蹟齊修復,歷史信仰永傳承 – 國定古蹟臺南三山國王廟修復計畫

國定古蹟臺南三山國王廟因古蹟本體劣化損壞,經完成損壞調查後進行修繕,本案計畫經費由本署編列及文化部補助各半方式辦理,目標為保存其舊有原始風貌,重塑其特有的歷史文化氛圍。本計畫修復之重點在於三山國王廟的原樣色彩、浮雕、彩繪等形貌特色,並參考傳統技藝之作法,在施工及材料應用上以恢復原始形貌及型態為修復設計的主軸,亦為本次修復工程之具體目標。修復必要時採用現代科技與工法,以增加其抗震、防災、防潮、防蛀等機能及存續年限。考量本署非文化資產之主管機關,秉持「讓專業的來」的想法,本署南區分署於 108 年 2 月 1 日與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訂定修復委託代辦協議書,委由該處代辦修復工程招標,經完成招標程序後,修復工程由慶洋營造有限公司得標,監造及因應計畫由黃毅誠建築師事務所得標,另工作報告書由成功大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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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文化資產標租 – 陽明山美軍宿舍群

陽明山美軍宿舍群中有 20 戶為原國家發展委員會經管,經其檢討無公用需求後,陸續移交國產署管理,截至目前已移交 14 戶,6 戶刻辦理移交手續中。財政部為利國產署辦理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活化再利用,於 110 年訂頒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標租作業要點,國產署於 111 年 1 月間訂定標租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標租公告、投標須知、標租租賃契約等格式,期透由評選機制引進民間力量及資源,再創文化資產新風貌,並由國產署北區分署率先推出陽明山美軍宿舍群其中一戶(建業路 2 號,位屬圖示內之 H-2 區)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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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租光電 3 年有成,齊心協力向前行

配合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以達 114 年非核家園目標,本署經管之國有非公用土地於無保育及公用前提下,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以提供申請開發、委託經營及標租等多元方式釋出閒置國有土地供光電業者使用。本署於標租光電機制起草之初,衡酌光電設置程序包括申請電業籌設、取得施工許可及取得電業執照,涉及電業、土地容許使用及開發許可等專業,爰邀集相關機關召會研商,研擬本署標租光電作業機制。財政部 108 年 4 月 9 日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增訂第8條之1規定,新增國有非公用土地得以標租供民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另財政部 108 年 4 月 25 日訂定標租國有非公用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作業規定,本署函頒相關招標文件,並因應實務執行需要 4 度修正招標文件,期相關作業機制及履約管理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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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別擔心,持續減租好安心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影響,本署為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就經管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辦理出租、委託經營、自行設定地上權、共同改良利用案件,及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依國有財產法第 28 條但書及財政部訂頒「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收益案件,循序陳報行政院或財政部核定 111 年 7 月至 12 月之租金減收緩繳措施如下︰一、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一)行政院核定出租不動產租金減收2成,由本署各分署(辦事處)主動扣減租金,承租人無須提出申請,簡政便民,並持續透由多元管道宣導,如發布新聞稿、機關門首 LED 跑馬燈、機關公布欄、財政部及本署官網等地點公布相關訊息,以利民眾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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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第 14 點、第 22 點」(英文法規名稱:Operation Directions for Establishment of Supercies on National Non-public Use Land)

放寬專案提供設定地上權之地上權人將地上建物出租或出借他人作非建築使用情形,增加地上權人規劃樓地板空間使用之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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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第 5 點、第 11 點、第 15 點(英文法規名稱:Operation Directions for Establishment of Supercies on National Non-public Use Land)

放寬專案提供設定地上權屬社會、文化、教育、慈善、救濟團體舉辦公共福利或慈善救濟者之權利金評定標準,與專案提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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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第 8、9、11、21、22 點」(英文法規名稱:Operation Directions for Establishment of Superficies on National Non-public Use Land)

配合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案實務作業,放寬地上權人繳清權利金期限、提出貸款申請期限等,並增加抵押權人資格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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