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國有財產,打造文化觀光新亮點
一處歷史場域、一棟老建築,甚至一間博物館餐廳,也能因活化展現全新風貌。各機關持續推動國有公用財產多元活化,114 年度活化收益達 467 億元,近 5 年成果穩定成長。透過歷史場域再利用、文化資產保存及引進民間專業經營,讓國有公用財產成為串聯文化、觀光與地方特色的重要力量。本期帶您走進山海一家( 山館 )旅館、陸軍聯誼廳( 孫立人將軍官邸 )及故宮晶華餐廳,一起細細品味國有公用財產活化後的文化魅力與多元價值。
Read More一處歷史場域、一棟老建築,甚至一間博物館餐廳,也能因活化展現全新風貌。各機關持續推動國有公用財產多元活化,114 年度活化收益達 467 億元,近 5 年成果穩定成長。透過歷史場域再利用、文化資產保存及引進民間專業經營,讓國有公用財產成為串聯文化、觀光與地方特色的重要力量。本期帶您走進山海一家( 山館 )旅館、陸軍聯誼廳( 孫立人將軍官邸 )及故宮晶華餐廳,一起細細品味國有公用財產活化後的文化魅力與多元價值。
Read More為響應「 2050 淨零排放」政策及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s )等國家重要政策,本署積極推動踐行國土保育及環境永續之國有土地活化利用策略,包括擘劃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環境保護認養機制、創新推出國有土地引進碳匯( 權 )產業( 含建構出【 標 】租造林新制 ),推動棲地認養及生態保育相關多元創新機制,推廣受惠對象涵蓋中央機關、各級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民眾,再創國產新風貌。
Read More本署南區分署嘉義辦事處與社團法人高雄市野鳥學會於 115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三)上午於嘉義縣布袋鎮新民段 157-1、158 地號(該學會認養範圍)辦理淨灘活動,該日為世界地球日,本署及所屬積極辦理海洋管理維護相關活動,亦積極響應淨灘,為守護台灣美麗的海岸線盡一份心力。
Read More陽明山美軍宿舍群早期提供協防臺灣之美國大兵作為宿舍使用,嗣經臺北市政府審查符合文化景觀之基準,於民國( 下同 )97 年間公告為文化景觀,並於 102 年公告新增範圍。本署接管後積極辦理活化,北區分署於 112 年間公告辦理文化資產標租,經評選後由「大朝電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得標,該公司已完成修復作業,創造多元使用空間,並於 114 年底獲臺北市政府查驗通過核發許可使用。
Read More為因應 116 年底大規模國有基地租約屆滿,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自 115 年起積極推動多軌換約機制。除優化臨櫃服務外,更從 115 年 5 月至 11 月全面展開 41 場「在地駐點換約」,預計服務量能達 8,000 餘戶,約占總數 7 成。透過部分行政流程外包與主動走入基層,有效緩解偏遠地區民眾往返不便,落實「簡政便民」之核心價值。
Read More本署自 115 年起受理國有出租基地續租換約,申請期間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止,民眾可選擇臨櫃申請、通訊(郵遞)申請、線上申請或跨轄區(非轄管土地之本署其他分署、辦事處)申請,本署分署、辦事處並提供精緻服務,因地制宜辦理在地駐點換約,讓偏遠地區民眾免奔波,及針對行動不便、高齡長者提供到府換約服務,讓換約更簡便,服務更貼心!
Read More為加速國產各類業務推動,本署近年藉由無人機航拍影像掌握國有土地使用現況,111 年起委託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下稱測繪中心)辦理無人機航拍及影像處理與地上物數化作業,並逐年擴大航拍業務項目,115 年配合業務需要增加國有土地出(放)租、續租換約等業務項目,航拍面積 4,200 公頃,累積航拍面積已達 2 萬 8,030 公頃。
Read More為利中央政府推動國家政策需要及掌握土地開發活化契機,財政部 113 年及 114 年兩度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增訂指定產業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之辦理方式,優先以長照產業辦理,114 年放寬投標人資格,加入「專業第三人」合作機制,成功提升投標意願。高雄市左營區國有土地成功招商,由投標人結合長照機構法人,規劃布建日間照顧中心與團體家屋,並複合運動場館使用,打造高齡友善空間。本署將持續篩選優質標的,推動指定產業(長照)招標設定地上權,達成國有土地活化及協助推動長照政策雙贏目標。
Read More本署積極配合國家重大政策及公共建設推動,協助機關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及自有廳舍。114 年協助機關完成撥用 11,776 筆國有土地,面積 1,512 餘公頃,公告土地現值約新臺幣 622 億,並調配 8 處廳舍( 樓地板面積22,536 坪 )供原住民族委員會等 19 個中央機關進駐使用,預估可節省中央機關在外租用廳舍租金新臺幣 5,149 萬元。
Read More社會住宅興辦為國家重大政策,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三方通力合作,與新北市政府協調取得「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 第二區 )」分回土地作為社會住宅保留地,提供興建社會住宅,待重劃完成後,藉由健全公共設施、公用設備服務功能及交通系統之建設,提昇當地民眾生活水準及社會住宅承租人便捷之居住環境,實現居住正義。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