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首宗合作改良利用案營運了

南投縣埔里鎮景色宜人為國內外知名觀光景點,南投縣政府(下稱縣府)為推廣埔里在地文化暨商業發展,規劃藉由民間參與投資,並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增加當地就業機會,積極尋找國有土地。本署經管南投縣埔里鎮和平段 1035 地號等 6 筆土地,合計面積 1,328.6 平方公尺,臨埔里鎮主要聯絡道路,交通便利且商業發達。經本署中區分署與縣府協商以本案 6 筆土地合作改良利用,由縣府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存續期間為 50 年,經同意後得以延長最多 20 年)辦理公開招商。

本署中區分署、縣府與成萌股份有限公司於 108 年 3 月 15 日分別簽訂設定地上權契約、開發經營契約。成萌股份有限公司依契約約定將興建完成之建築物、設施之一部分委託經營及出租予釗聖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振宇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該 2 間公司亦分別於 109 年 12 月 12 日、12 月 20 日開幕營運。本案係本署中區分署與南投縣合作改良利用首宗開發營運案件。在去(109)年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影響之下,廠商不畏環境艱難,仍比所約定期限提前辦理開幕,顯示對該地方經濟發展有著強烈信心,對本署中區分署與地方政府目前進行之多項合作開發招商模式打了一劑強心針。

本案具體效益,在增裕公庫面,本署可收取地上權權利金新臺幣(以下同)1,761 萬元及 50 年地租 2,220 萬元,縣府共可收取地上權權利金 1,500 萬元。土地開發後,預估每年政府可課徵地價稅 13.2 萬元、營業稅 360 萬元、房屋稅 16.5 萬元;另提升經濟動能面,預估可吸引民間投資金額 2 億元以上、可創造年產值 7,100 萬元,及提供 64 人的就業機會;更可結合民間投資及現有資源,發展觀光旅遊、文化創意、休閒娛樂產業,推動在地文化結合商業活動,創造多贏目標。

Share This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