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太陽光電政策,建立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相關機制,並放寬續租規定,提升民眾投標意願,
為簡政便民,申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檢附相關書件由立書人親自到場驗證之作業方式,由驗證雙證件改為單證件(身分證)。
本署篩選經管之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環境保護團體提出認養計畫書,經審查確認符合相關規定並簽定認養契約後,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