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第 5 點、第 11 點、第 15 點(英文法規名稱:Operation Directions for Establishment of Supercies on National Non-public Use Land)

放寬專案提供設定地上權屬社會、文化、教育、慈善、救濟團體舉辦公共福利或慈善救濟者之權利金評定標準,與專案提供設定地上權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管法規之優惠規定計收權利金及地租,提高相關團體配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施政需要、業務推動以及公共利益相關推動政策之意願。 (按此連結至詳細條文

網站》便民服務》法令查詢(按此連結至機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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