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及地方協力推動,共創高雄六龜溫泉旅宿業合法化
寶來溫泉為高雄早期有名之觀光據點,旅館餐飲業林立,亦為南部地區溫泉觀光旅遊業重點區域,但民國 98 年遭莫拉克颱風重創地貌,影響整體發展及觀光開發。為加速產業復甦及輔導合法化,於 103 年、104 年經高雄市政府聯合審查核准興辦事業開發範圍,寶來溫泉區旅社大多蓋在國有土地上,爰本署與交通部觀光局及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等中央及地方政府協助專案輔導六龜區寶來溫泉區業者合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利其後續將辦理興建開發等合法化作業。
為配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扶植產業需求,本署經管之國有土地,經該主管機關審核認定有專案提供設定地上權予特定對象使用必要者,得由該主管機關向國產署提出,報經財政部核定後提供辦理。本案經高雄市政府審查核准開發範圍內含有國有土地之業者有8家,為利後續開發興建及申請旅館登記,經交通部審核認定有專案提供業者使用之必要,由本署報奉財政部於 109 年 7 月及 10 月間同意業者辦理專案設定地上權,業者自 109 年 11 月 18 日陸續與本署南區分署簽訂專案設定地上權契約,有 7 家業者完成簽訂地上權契約,預估可收取地上權權利金 1 億 4,800 萬餘元,每年地上權年地租 82 萬餘元,50 年地上權期間,可為國庫創造約 1 億 4,600 萬餘元。另高雄市政府觀光局表示,六龜寶來不老地區輔導合法化計 14 家,總房間數 688 間,可帶來超過 2,000 人次至當地旅遊,創造 1,000 萬元觀光產值。
本署於 109 年 12 月 11 日在交通部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舉辦頒發契約及感謝狀典禮,感謝各界對於本案之支持,當日除7家已簽約業者到場參加外,另有多加金融機構代表到場,表示支持未來溫泉業者可向銀行貸款辦理旅館設施之更新或重建。交通部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處長亦以「苦守寒窯 18 年」來形容當地溫泉業者合法化之過程艱辛。經輔導合法化後,業者有機會申請納入旅遊補助,不再扼腕錯失商機,且目前南橫天池通車,將可吸引更多旅客入住,帶動周邊地區許多商機,振興當地觀光,並重新打造六龜溫泉區之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