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不知道的國產世界 – 解析你我與國產的距離

說到國有財產,你會想到什麼?是不是覺得只有那些承租、承購國有土地的人,才會使用國有財產,而對一般民眾來說,國有財產距離非常遙遠呢?

其實,國有財產在你我周遭隨處可見,單以土地來說,全國土地面積約 65% 屬於國有,分布位置從城市到鄉村、山林到海洋,幾乎無所不在,除供興辦各項實體公共建設,亦默默支持著政府機關運作與國家政策執行,所涉面向從我們的日常生活到休閒活動、幼兒托育到老年安養,無所不包。本署為了讓國有財產在公共事務上充分發揮效益,替大家帶來更優質的生活環境,做了許多努力,重要成果如下:

● 推動國家重要政策

本署積極協助內政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共同推動「社會住宅」、「長照 2.0」、「0 – 6 歲國家一起養」等國家重要社會福利政策,盤點合適國有不動產提供興辦社會住宅、擴充長期照顧與公共化教保服務據點,落實居住正義,實現在地老化,減輕家庭育兒負擔。

截至 111 年 4 月,已撥用 50 處土地、2 處房地(土地 24.84 公頃,房屋 10 戶)供興辦社會住宅,及 15 處土地、1 處房地(土地 24.1 公頃,房屋 1 棟)作長照使用,並保留 702 筆土地、17 處房地供社會住宅主管機關評估運用。

● 支持政府機關運作

民眾都希望能有個安身立命的家,政府機關也需要有合適處所作為辦公廳舍,才能依法執行業務、服務民眾。本署協助中央機關撥用國有房地作為辦公廳舍,除能減少機關在外租用房地的不確定性,也可節省租金支出,減輕國庫負擔;截至 111 年 4 月,完成撥用 143 處房地,建物面積逾 10 萬 5 千坪。

在機關短期需求方面,比較特別的是因應 COVID-19 疫情,本署過去 2 年協助 10 多個機關借用國有非公用房地作異地辦公場所,使其在疫情衝擊下,仍能維持正常運作。

● 提供公共建設用地

政府辦理各項建設都必須有適當用地,本署長期協助機關依法撥用公務或公共建設所需國有土地,並適時檢討修正撥用法令規範,使機關撥用國有不動產之作業更順暢,加速各項建設推動;111 年截至 4 月,累計撥用 1,420 筆國有土地,面積逾 132 公頃。

為加速位於河川區域、國家公園範圍內、已被地方政府闢建公共設施(如公園、道路)、各地河川局已設置一般性海堤及原農田水利會水利使用之國有非公用土地移交權責機關接管,本署訂定會同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簡化移交接管程序;111 年截至 4 月,累計完成 2,319 筆土地之管理機關變更登記,面積逾 196 公頃,有利國有土地管用合一,提升管理績效。

為接近完工的桃園市「蘆竹二號」社會住宅,其基地為國有土地 ,111 年 1 月完工,釋出 416 戶,民眾於 111 年 5 月陸續入住。(照片來源:桃園市政府)
「臺中北屯好宅」社會住宅,其基地為國有土地 ,111 年 4 月完工,可釋出 220 戶供民眾入住。(照片來源:臺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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