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主動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紓困措施,共度難關
今(110)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今年 5 月 19 日起全國進入第三級警戒,宣導民眾減少避免不必要之外出活動,以降低群聚染疫風險。本署考量疫情影響民生經濟,且為利民眾安心居家防疫,提供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紓困措施如下:
一、租金減收:今年至 111 年 6 月止,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應繳租金(含委託經營或設定地上權案之經營權利金或地租)減收2 成。
二、租金緩繳:今年度租金(地租)繳款期限為 5 月至 8 月者,延長繳款期限至今年 9 月底,延長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延長三級警戒期間,3 度擴大適用延長繳款期限之範疇)。
三、期限展延:相關申請案件或辦理標租、標售案件,已通知限期補正、繳款、簽約、公證等,三級警戒期間均不計入原限辦期間。
本署秉持行政院要求「寬一點」、「快一點」及「方便一點」之紓困三原則,上述紓困措施中之租金緩繳機制,改變109 年度為申請制,需民眾提出申請始同意緩繳之作法,並新增相關申請案或標租、售案之補正、繳款及簽約等限辦期間得扣除三級警戒期之作法,相關紓困措施一律由本署各分署及辦事處主動辦理,民眾無須提出申請,相關紓困措施執行順暢,廣受外界好評,受益人數高達 19 萬餘戶。為了讓民眾可以快速瞭解上開紓困措施內容,本署透由多元宣導管道,除主動發布新聞稿、製作宣導動畫、圖卡,及請各分署於機關公布欄、門首 LED 跑馬燈等適當地點加以宣導外,並於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站(www.mof.gov. tw/covid19)及本署官網(www.fnp.gov.tw)也都同步公布相關紓困措施最新訊息,本署與全民共體時艱,齊心抗疫!民眾如有相關問題,可直接電洽各分署諮詢窗口協助。另外,依行政院今年 6 月 3 日公布「紓困 4.0」方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9 條規定訂定之相關紓困及補貼措施。民眾除前述國產紓困措施外,如符合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紓困、補貼或振興措施之條件,亦可向各該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以減輕經濟負擔。
國有非公用不動 產坐落轄區 |
諮詢窗口 | ||
租金減收及租金緩繳措施 | 申報、申購等案件補正 等期限延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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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案件 | 委託經營或設定地上權案件 | ||
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 宜蘭縣、花蓮縣、桃園市 金門縣、連江縣 |
北區分署陳怡婷專員 電話 ( 02 ) 2781-4750 分機 1404 |
北區分署黃信偉專員 電話 ( 02 ) 2781-4750 分機 1502 |
北區分署張智傑秘書 電話 ( 02 ) 2781-4750 分機 1004 |
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 雲林縣 |
中區分署張淑女股長 電話 ( 04 ) 2302-5353 分機 1356 |
中區分署吳宣武科長 電話 ( 04 ) 2302-5353 分機 1101 |
中區分署謝俊良秘書 電話 ( 04 ) 2302-5353 分機 1605 |
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 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 澎湖縣 |
南區分署朱明熙股長 電話 ( 07 ) 2293-670 分機 603 |
南區分署蔡奇宏科長 電話 ( 07 ) 2293-670 分機 251 |
南區分署艾青蓉秘書 電話 ( 07 ) 2293-670 分機 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