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積極推動自有辦公廳舍改建案

國產署辦公廳舍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及光復南路 116 巷交叉口處(仁愛段基地),地上建物屋齡超過 40 年、建築基礎結構不佳,亟待改建,國產署於 99 年辦理結構耐震詳細評估結果,因補強成本過高,不符經濟效益,嗣 101 年至 106 年評估進駐景美財政大樓、參與民間都市更新案分回房地均不可行後,適逢財政部 107 年進駐景美財政大樓,愛國西路財政大樓釋出活化,行政院同意愛國西路財政大樓短期可作為國產署改建期間中繼辦公廳舍使用,爰國產署 108 年啟動自有辦公廳舍原址改建作業,並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辦理招商相關事宜。

為加速辦理本案,經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估結果,基於減少政府公務預算支出,兼顧國家施政及土地開發效益,以參採「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模式為最適開發方式,該模式係透過與民間合作方式,由合作廠商在仁愛段基地興建政府辦公廳舍,並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獎勵容積,國產署另提供中山段及南港段基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其興建、營運自有建物,並收取權利金及 70 年土地租金。為精進該模式所遭遇問題,本案以權利金作為引進民間資金興建辦公廳舍之對價部分,以收支轉帳方式完備預算編列程序,並將室內裝修及設施設備所需費用納入興建成本,以期在完工後即可進駐。

本案於 110 年至 111 年間辦理 4 次標公告,公告前及公告期間為掌握廠商投資意願,共辦理1場次招商座談會、2場次招商說明會,惟皆流標,國產署隨即檢討流標原因,歸結受疫情、營建市場缺工、缺料及全球性通貨膨脹、升息等影響,致仁愛段基地興建成本難以掌控,為因應未來不動產市場景氣,須調整招標條件,以降低營建成本調整風險及增加廠商投標誘因。本案刻辦理招商前置作業,預計 112 年再次辦理公告招商作業。若順利標脫,國產署除可取得兩棟預估價值新臺幣(下同)16.59 億元之新建辦公廳舍(總樓地板面積約 9,154.5 平方公尺)外,尚可收取 70 年土地地租約 10.09 億元及權利金,可在兼顧國庫收益下,創造業者、政府及民眾多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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