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辦理無人機系統航拍與影像處理及地上物數化作業
為配合推動漁電共生政策,本署於 111 年委請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下稱測繪中心)協助辦理漁電共生先行區及優先區範圍內國有非公用出(放)租養殖地無人機系統航拍與影像處理及地上物數化作業,擇選雲林縣臺西鄉、口湖鄉及高雄市路竹區、茄萣區、永安區,計 3,165 筆土地,面積約 19.3 平方公里,使用無人機系統辦理航拍作業及製作影像,運用地籍圖與正射影像進行對位套疊、判釋,數化各宗土地可辨認之地上物,加速漁電共生案件處理。
本署於今(112)年賡續委託測繪中心辦理國有非公用土地無人機航拍等作業,業務項目包括墳墓及砂石場占用、太陽光電及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案件,辦理範圍包含屏東縣枋寮鄉等計 18 區,計 1,187 筆土地,面積約 94 平方公里。本署計畫每年委請測繪中心協助辦理無人機航拍作業。
上述航拍成果將有助本署各分署及辦事處掌握土地使用現況,加速辦理國有非公用土地墳墓及砂石場占用等上述案件處理。為發揮無人機航拍影像成果運用效益,本署將視業務需要擴大應用,以精進及加速業務案件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