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協助推動社會福利政策,全民共享有感施政

擁有一間溫馨的居所(住者有所居),讓生兒育女不再是沈重負擔(生有所養),且家中長輩能獲得妥善的照顧(老有所依),是多數人的希望。國有財產為全民資產,本署積極配合推動公共化教保、長期照顧、社會住宅等社會福利政策,依法協助機關(構)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並篩選適宜標的供主管機關評估。

臺灣為扭轉生育率下降造成的少子化危機,蔡總統提出「0 到 6 歲國家跟你一起養」,當年輕爸媽的神隊友;配合教育部廣設公共化教保服務政策,評估設置服務據點需求,本署保留 79 處國有房地供其評估。此外,高齡人口的增加,未來對於輔具、長照的需求越來越高,衛生福利部推動「長照 2.0 計畫」,逐步建構完善長照網絡,本署協助機關撥用7處國有土地(面積 2.73 公頃)設置長照設施,並依衛生福利部所提需求條件篩選國有不動產供評估作為長照據點,配合保留 214 筆國有土地及 18 處國有房地;現已依法出租 3 處房地(土地面積 0.87 公頃,房屋 5 戶)設置長照機構。

社會住宅是蔡總統實現居住正義的重要政策之一,本署協助及提供中央與地方住宅主管機關所需社會住宅房地,截至 109 年 12 月底,核撥 43 處國有土地、2 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 23.09 公頃,房屋 10 戶),出租 4 處國有土地(面積 4.82 公頃),並保留 1,068 筆國有土地(面積 72.45 公頃)供辦理先期規劃。

近年內政部將社會住宅融合老人日照、幼托中心等社會福利設施,規劃主題型社會住宅,本署協助該部取得相關用地,如供警消人員居住之新北市中和區警消社會住宅及供青年返鄉或外地移居花東就業之花東創生移居社會住宅等。

本署將持續配合國家社會福利政策,提供老(長照)中青(社會住宅)少幼(公共化教保)各類社會服務照顧所需國有不動產,並協助機關依法取得,使全民共享有感施政。

照片故事:臺北市信義區六張犁 A 區、B 區(陸保廠)社會住宅(107 年 9 月開工,預計 112 年 6 月完工),其基地係本署 105 年協助臺北市政府撥用之國有土地。(照片來源: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照片故事:新北市三峽區國光一期青年社會住宅,民眾已入住,二期正在施工中;其基地係本署 105 年協助新北市政府撥用之國有土地。(照片來源: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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