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宿舍面面觀

政府早年為安定公教人員生活、協助解決居住問題並利其遂行職務,爰建立宿舍制度,供同仁借用宿舍。為利同仁瞭解現行之職務宿舍(下稱職舍),我們從歷史面、法規面及供給面來進一步介紹:

● 歷史面:

行政院於 46 年訂頒「事務管理規則」,針對「宿舍管理」部分,特列專編予以規範,將宿舍種類分為「單身宿舍」、「眷屬宿舍」與「寄宿舍」,由於當時對眷屬宿舍採准予續住至宿舍處理時為止之權宜措施,造成眷屬宿舍多為退休人員居住,現職人員反無宿舍可住之窘境。行政院爰於72年修正「事務管理規則」,將宿舍種類修正為「首長宿舍」、「單身宿舍」及「職務宿舍」,並明定宿舍借用人員退休時,應在 3 個月內遷出;嗣於 94 年 7 月 1 日配合「事務管理規則」廢止,訂定「宿舍管理手冊」,統一所屬機關學校之宿舍管理。惟因「單身宿舍」與「職務宿舍」名稱不對等及有造成「單身歧視」誤解之虞,乃再於 96 年修正「宿舍管理手冊」之宿舍種類為「首長宿舍」、「單房間職務宿舍」及「多房間職務宿舍」。

● 法規面:

宿舍管理手冊第 3 點第 2 款就各機關為執行職務需借用職舍者(含本機關編制內人員、本機關基於國家政策或業務需要進用之非編制內人員及他機關編制內人員至本機關服務者)分別列明單房間、多房間職舍之供借條件及對象,各機關得本權責視業務需求、管理需要及職舍數量等,依同手冊第5點及第8點訂定職舍管理規定及供借積點標準,作為實務供借依據。

● 供給面:

本署於「國有公用及公司組織財產線上傳輸系統」建置宿舍管理功能,提供中央機關學校運用網際網路連線登載其列管宿舍管理資料。111 年第 4 季,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列管宿舍 4 萬 2,478 戶(首長宿舍 262 戶,職舍 3 萬 9,304 戶,眷屬宿舍 2,912 戶),各機關同仁如有借用職舍需要,可依規定向所屬機關申請。

宿舍種類沿革
111 年第 4 季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列管宿舍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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