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有耕地放租作業注意事項」
以便民為導向,配合實務需要,增訂租用國有耕地得檢附實際使用時間證明文件種類,提供民眾更多元之途徑取得佐證資料,
Read More離岸風力發電業者於向本署申請籌設離岸式風力發電廠時,得就場址範圍及相關必要設施同時提出申請,簡化海域土地提供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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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 More配合申請承租國有農作地、畜牧地、造林地、養殖地,得檢附實際使用時間證明文件態樣增納政府機關於 82 年 7 月 21 日前攝製之圖資,訂定出租機關採認之審查方式,以提供民眾更多元之途徑取得佐證資料
Read More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每年約標脫 350 件,依修正後規定增加標售公告張貼地點,可加強行銷及訊息散播,預估每年受惠人數超過 350 人。107 年 1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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