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及地方協力推動,共創高雄六龜溫泉旅宿業合法化

寶來溫泉為高雄早期有名之觀光據點,旅館餐飲業林立,亦為南部地區溫泉觀光旅遊業重點區域,但民國 98 年遭莫拉克颱風重創地貌,影響整體發展及觀光開發。為加速產業復甦及輔導合法化,於 103 年、104 年經高雄市政府聯合審查核准興辦事業開發範圍,寶來溫泉區旅社大多蓋在國有土地上,爰本署與交通部觀光局及高雄市政府觀光局等中央及地方政府協助專案輔導六龜區寶來溫泉區業者合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利其後續將辦理興建開發等合法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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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推動太陽光電、設定地上權及辦理都更分回房地標售,活化國家資產,創造資產價值

一、 太陽光電:本署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於無保育及公用前提下,配合太陽光電政策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以提供申請開發(委託經營)、共同改良利用及標租等多元方式提供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設施使用,推動情形如下:提供申請開發(委託經營):依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案件處理要點規定受理光電業者申請提供開發,於本署各分署同意提供申請開發,俟業者取得興辦事業計畫許可或土地開發許可後,再依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實施要點規定以委託經營方式提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截至 109 年底,存續有效之國有非公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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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協助推動社會福利政策,全民共享有感施政

擁有一間溫馨的居所(住者有所居),讓生兒育女不再是沈重負擔(生有所養),且家中長輩能獲得妥善的照顧(老有所依),是多數人的希望。國有財產為全民資產,本署積極配合推動公共化教保、長期照顧、社會住宅等社會福利政策,依法協助機關(構)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並篩選適宜標的供主管機關評估。臺灣為扭轉生育率下降造成的少子化危機,蔡總統提出「0 到 6 歲國家跟你一起養」,當年輕爸媽的神隊友;配合教育部廣設公共化教保服務政策,評估設置服務據點需求,本署保留 79 處國有房地供其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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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響難經營,減租措施續相挺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本署 109 年 3 月 9 日就經管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提供合法使用人租金緩繳措施。嗣疫情影響層面廣大,本署依行政院核定辦理經管國有非公用出租不動產 109 年租金減收2成,並經財政部同意本署委託經營、自行設定地上權國有非公用土地之經營權利金及地租(以下合稱非公用租金)比照辦理減收 2 成。本署基於衡平性考量,報奉財政部核定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依國有財產法第 28 條但書及財政部訂頒「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出租或提供利用案件因應疫情之 109 年收益減收緩繳措施,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109 年紓困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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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作業要點」

放寬國有土地提供袋地通行之條件,原應依民法第 789 條規定通行受讓人、讓與人或他分割人之所有地(下稱應被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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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勘查作業程序」

為配合行政院推動太陽光電政策,縮短大面積太陽光電申請委託經營案件審辦時間,增訂大面積太陽光電委託經營案件勘查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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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

考量部分繼承人或原權利人申請按應繼分領取時,未能檢附全體繼承人之戶籍證明文件,為簡政便民,增訂得以其他方式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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