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地區招標設定地上權回顧及展望

國有非公用土地以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釋出使用權供民間業者開發,以有效經營運用,創造資產價值,為國有土地活化重要方式之一。為拓展地上權商機及市場,財政部 102 年 9 月 30 日修正地上權要點,增訂課予得標人或其地上權全部受讓人一定之義務與負擔,得同意地上權人辦理一部讓與。

為活化大面積國有非公用土地,本署南區分署配合依計畫期程辦理告招標設定地上權,自財政部 102 年 9 月 30 日修正地上權要點後,本署南區分署於高雄地區已標脫 17 宗國有土地,臺南、澎湖、臺東等縣市計標脫 6 宗國有土地,且全國首宗完成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地上權住宅亦在高雄市鳳山區誕生,且在台灣房地產市場一片低迷氛圍下,因挾帶低成本房價優勢,自地上權人開賣地上權住宅以來,反應相當熱烈,讓地上權建案在房市中異軍突起,截至目前為止,已有 5 件地上權等辦理一部讓與,分戶數量近千戶。據推案建商分析,所推地上權建案因低於區域房市價格,購屋族負擔較輕,且分算後各分戶租金金額並不高,才能構成吸引民眾購買地上權產品及地上權市場交易及地上權住宅市場交易活絡。

本署南區分署標脫並簽約案件因逐年累積增加,一部轉讓案件亦有日益增多趨勢,致履約管理業務激增。因審辦案件件數及需審查資料繁多,申請人又有移轉登記之迫切需求,造成承辦同仁不小審辦壓力,為因應新興業務並減少同仁審辦壓力,加速分戶轉讓案件審查作業、齊一作業流程,本署南區分署參考近年辦理經驗,制定一套定型化函稿及流程,俾讓同仁及審核主管可以儘快完成案件審核,節省作業時間避免時間過長致生民怨。展望未來,除將持續研議讓地上權轉讓作業方式及租金收繳簽提等更為精簡、正確及快速之精進作為以外,亦將再積極篩選精華地區大面積國有土地以地上權方式活化,擴大使用效益增裕國庫收入,達到永續經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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