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世貿三館基地設定地上權

一、本署辦理國有非公用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主要目的在於活化國有非公用土地及增裕國庫收入,透過公開招標方式釋出土地使用權,以權利金競標,價高者得標,由地上權人依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容許使用項目開發運用。

二、本署 109 年 1 月 20 日公告招標臺北市世貿三館基地招標設定地上權案,該基地為臺北市信義區信義段四小段 27、27-1 地號國有土地,土地面積 16,054 平方公尺。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娛樂設施區,建蔽率 50%、容積率 560%。依據臺北市信義計畫地區建築物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娛樂設施區除住宅、特種零售業、特種服務業、殮葬服務業等不得使用外,餘比照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第四種商業區之使用規定辦理。

三、本基地位處臺北市信義計畫區,商業活動熱絡、交通便利。考量本案等標期間周遭尚有停車需求,目前已委託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辦理委外經營停車場,後續地上之世貿三館建物將由得標人自行拆除。此外,有別於一般招標地上權案,本署於契約中約定,得標人於得標後應儘速取得建物拆除執照,於取得後辦理現況點交,得標人應於點交日起 6 個月內拆除世貿三館,點交前皆須無償提供作停車場使用。

四、本基地 109 年 1 月 20 日公告招標設定地上權,訂於 109 年 3 月 30 日開標。招標資料刊登網路網址 http://www.fnp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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