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廳舍調配好,機關辦公沒煩惱

中央機關辦公廳舍(下稱廳舍)分布全國,每年編列廳舍租金預算租用 650 餘處房地,不僅造成國庫負擔、排擠機關其他業務費用支出,也容易因屋主另有規劃收回房地,導致機關須另覓廳舍,影響機關運作穩定性及服務品質,降低政府施政效率。中央機關租用雙北市廳舍之租金占全國租金比例超過七成,顯見雙北市地區尚有多數中央機關亟需自有廳舍;另部分中央機關雖有自有廳舍,無租金負擔壓力,仍須面臨廳舍逐年老舊及現有空間不敷使用等問題。

本署為協助全國各地中央機關解決其廳舍問題,積極盤點篩選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提供機關評選,或調配本署參與都市更新(下稱都更)分回之國有房地予機關進駐作廳舍使用,協助機關辦理撥用程序,增進國產使用效能,提升機關服務品質。

本署歷年調配多處廳舍供中央機關進駐使用,並依財政部訂定「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將參與都更分回之國有房地優先提供中央機關評估作廳舍使用;截至 114 年 10 月底,本署調配 33 處國有廳舍(含都更分回,總樓地板面積逾 15 公頃)供 50 個中央機關進駐,其中 75% 國有廳舍位於雙北市,總樓地板面積超過 11.5 公頃,可有效紓解機關廳舍不足壓力,節省在外租賃費用,業務得以順利推展。

以今( 114 )年本署調配成果為例,因應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搬遷至林口國家檔案館,該局原位於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廳舍( 總樓地板面積近 2 萬 3 千平方公尺 )經本署邀相關機關召開會議決定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文化部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進駐,本署並協助該等機關完成撥用程序進駐使用;另協調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將其參與都更分回之新竹市世紀鑫城( 鄰近清華大學 )367 戶國有廳舍移交本署接管,再調配予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等 10 個中央機關進駐使用( 總樓地板面積近 2 萬 4 千平方公尺 );及調配 1 處鄰近高雄市左營高鐵站商業區土地都更案分回之國有廳舍( 總樓地板面積逾 2 千平方公尺 )予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左營稽徵所及經濟部國際貿易署高雄辦事處進駐使用。

本署積極調配國有不動產供機關作廳舍使用,解決機關廳舍問題,獲得一致好評,未來將持續調配國有不動產供機關進駐使用,協助機關取得自有廳舍,增進國產使用效能,以利機關業務運作穩定,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及政府施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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