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修正國有出租農業用地同意興建農業設施審查作業要點」(英文法規名稱:Directions for Inspecting Facilities Permitted in Agriculture Land of the Leasing National Non-public Use Land)

國有出租農業用地同意興建農業設施項目及細目,按租約約定用途,回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改制後為農業部)訂頒之申請農

Read More

國產署提供場域並參與 TOYOTA 和泰集團 112 年 4 月 23 日觀夕平台公益的淨灘活動

本署南區分署臺南辦事處提供場域並參與 TOYOTA 和泰集團 112 年 4 月 23 日(星期日)上午 08 時 30 分整,在臺南市安平區觀夕平台沙灘(位於海口段 46-13、46-33、46-36、46-78、46-80 地號 5 筆國有土地)舉辦的公益淨灘活動,本場活動以「珍愛臺灣 淨灘減塑」號召集團八大經銷商員工、眷屬、車主、在地民眾、政府機關、非營利組織及國小孩童等共同參與,共計 1,071 人參與,清理出 760 公斤廢棄物,其中從以蚵殼為最大宗,其次為碎竹木。當日臺南市市長黃偉哲參與淨灘時表示:支持並感謝企業的發起及民眾響應的愛心,感謝企業主動發起全臺十三縣市的淨灘活動,集合眾人的愛心來保護環境,垃圾很容易順手丟,撿拾卻很麻煩,希望國人到海邊出遊不要隨意遺留垃圾,畢竟自己的垃圾讓他人撿拾是不公平的……

Read More

推動產業發展與繁榮經濟,國有土地扮演重要角色

行政院為吸引國內外投資者在臺灣投資,落實推動「投資台灣優先具體方案」,於 92 年至 95 年間分別核定「屬率先投入政府重大投資方案」土城頂埔高科技園區及「推動 2015 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 - 產業發展套案之國有土地四免六減半推動計畫」樹林大同科技園區,由本署提供新北市土城區 9.72 公頃國有土地及樹林區 7.4 公頃國有土地予高科技廠商設廠使用。經新北市政府(時台北縣政府)辦理公開招商後,由本署出租予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鴻海公司)、正崴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正崴公司)、鼎創達股份有限公司、常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聯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億光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瑋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進駐,租期 20 年。並給予廠商租賃期間「三免五減半」及「四免六減半」之租金優惠……

Read More

國產署 112 年 4 月 19 日舉辦北部地區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簽約儀式

本署為促進環境永續發展,並兼顧提升國有土地管理效益,108 年 1 月 30 日訂定「國有非公用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案件處理原則」,針對山區、海岸、濕地、埤塘等具豐富生態資源的國有邊際土地,積極推動媒合環保團體認養。110 年 2 月 17 日再次檢討修正該原則,增列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屬環境敏感或有生態保護必要地區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得供環保團體申請認養,以擴大國土環境保育效益,兼顧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育之衡平。自推動上開認養機制以來,本署主動篩選國有邊際土地提供相關環保團體評估認養,已與 8 個環保團體(其中 3 個環保團體因時間或地點不同簽訂 2 份契約)簽訂認養契約有 11 案(土地面積達 1,941 公頃),分布於新竹、苗栗、嘉義、臺南地區。在本署積極推動下,本次為首度北部地區簽約案件,共簽約 3 案……

Read More

委託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辦理無人機系統航拍與影像處理及地上物數化作業

為配合推動漁電共生政策,本署於 111 年委請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下稱測繪中心)協助辦理漁電共生先行區及優先區範圍內國有非公用出(放)租養殖地無人機系統航拍與影像處理及地上物數化作業,擇選雲林縣臺西鄉、口湖鄉及高雄市路竹區、茄萣區、永安區,計 3,165 筆土地,面積約 19.3 平方公里,使用無人機系統辦理航拍作業及製作影像,運用地籍圖與正射影像進行對位套疊、判釋,數化各宗土地可辨認之地上物,加速漁電共生案件處理。本署於今(112)年賡續委託測繪中心辦理國有非公用土地無人機航拍等作業,業務項目包括墳墓及砂石場占用、太陽光電及邊際土地(提供認養促進環境保護)案件,辦理範圍包含屏東縣枋寮鄉等計 18 區,計 1,187 筆土地,面積約 94 平方公里。本署計畫每年委請測繪中心協助辦理無人機航拍作業……

Read More

修正「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第 8 點第 3 款」(英文法規名稱:Administrative Directions for Estate Tax or Gift Tax Offset In Kind)

訂定抵稅權利標售價格彈性調整機制,抵稅權利第1次標售按稽徵機關核定抵繳金額計算,未標脫者,降價 2 成列標,仍

Read More

運用多星系即時動態定位系統輔助國有土地勘查 提升勘查品質及效率

國有不動產勘查為國產各項業務處理之基礎,為國產署推動國有不動產管理、使用、收益、處分及改良利用等各項業務之基礎工作。勘查成果為國產各項業務重要審辦依據,攸關後續審查之准駁,如勘查成果錯誤,不僅影響民眾及國產權益,更衍生後續處理困擾,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勘查,包括派員實地測量、調查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使用現況及拍攝照片,並依據測量、調查及拍攝結果繪製勘查表、使用現況略圖(建物配置圖)、地籍分割略圖及現況照片圖。勘查作業時間,以外業實地測量、調查不動產使用現況占比最高,有效取得外業量測資訊,亦能節省內業勘查圖表繪製之時間……

Read More

自行主導開發國有土地,落實國家政策增裕庫收

配合大面積國有土地不標售政策,本署積極辦理招標設定地上權、參與都市更新、共同改良利用及釋出土地權利與民間合作開發等業務。有鑒於大面積國有土地日漸稀少,國有土地在無國土保 育、公地公用情形下,為利中央政府推動國家政策需要及掌握土地開發活化契機,依行政院政策指示,由本署自行主導辦理開發國有土地。本署刻協商收回閒置低度利用之國有公用土地,及持續篩選大面積國有非公用土地媒合(徵詢)中央主管機關有無規劃使用需要,並為多元活化國有土地,本署新增下列開發方式……

Read More

國產署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跨部會合作處理國有土地污染場址,促進國土資源永續運用

法」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列本署為土地關係人,本署原擬逐年編列經費整治,適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為加速改善國有土地污染場址,推動跨部會合作國有土地活化策略,採行與土地關係人合作整治及土地利用方案,擇定上述場址為示範案例,與本署協商由該署專案報請行政院同意無償撥用該等土地取得管理權,以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下稱土污基金)支應污染整治費用,整治完成後,設置廚餘與食品加工污泥肥料化處理廠,協助地方政府解決廚餘問題,土地後續營收納入該基金循環運用……

Read More

111 年度國有財產總目錄概況

依國有財產法第 4 條、第 11 條及第 12 條規定,國有財產區分為公用財產與非公用財產兩類。公用財產包括公務用財產、公共用財產及事業用財產,以各直接使用機關為管理機關,直接管理之。非公用財產係指公用財產以外可供收益或處分之一切國有財產,以本署為管理機關,直接管理之。國有財產法第 69 條規定,財政部應於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就各主管機關及本署等所提供之資料,編具國有財產總目錄,呈報行政院彙入中央政府年度總決算。財政部已依各主管機關等提供之資料彙編完成 111 年度國有財產總目錄,於 112 年 3 月 10 日函送行政院主計總處……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