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電共生新制上路,國產署舉辦說明會,獲地方正面迴響!

漁電共生係以「養殖為本、綠能加值」的精神,利用漁業養殖之場域結合太陽光電設置,帶動分散式能源供應,具有改善農業環境、增加農民收益、土地多元利用等優點。為推動國家綠能政策,落實能源安全,本署已就國有養殖地承租人與光電業者辦理漁電共生複合使用及後續光電業者辦理漁電共生案件申請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委託經營之作業流程,建置可行的運作模式。 為加強宣導,並透過意見交流廣納各界建言,據以調整相關作業內容,以務求運作模式更加完善,本署中區分署雲林辦事處 111 年 5 月 17、23 日邀請當地養殖承租戶於雲林縣口湖鄉公所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養殖試驗所海水繁養殖研究中心台西分所舉辦新制說明會,參加民眾踴躍,口湖場及台西場分別計 85 人及 70 人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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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推動公共化托育服務 – 花蓮及苗栗教保中心 8 月開班營運

為因應國內少子化現況,積極配合行政院「0 - 6 歲國家一起養」政策,本署已設置完成 2 處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並於 111 年 8 月開班營運,設置地點有所屬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委託「社團法人台灣玩具圖書館協會」營運的教保中心 2 班 50 人;及中區分署苗栗辦事處委託「財團法人臺中市蒙特梭利教育基金會」營運的教保中心 2 班 40 人,以提供民眾更為優質、平價、近便、普及之友善育兒環境。本署 2 處教保中心與全球先進國家同步,均採取「蒙特梭利」教學模式,重視幼兒、環境與專業教師共同建構出教保黃金三角關係。以開放式教育理念,提供幼兒豐富的學習環境,讓孩童親身參與各種事務,透過自由探索的歷程獲得真實的感覺經驗;並使用荷蘭進口教具,包含感官、數學、語言、科學文化、日常生活及音樂等六大領域,由教師引導幼兒操作,同時刺激腦部神經連結,開發大腦潛能,以幫助孩童專注於學習,達成適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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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財政部 111 年促參招商大會紀實

政部研擬之招商案源條件,篩選該年度下半年及次一年度上半年擬辦理招標設定地上權之標的,列入案源清冊,於促參招商大會中加強宣傳。本次促參招商大會,本署精選 10 宗標的,包括臺北市 2 宗、臺中市 4 宗、高雄市 2 宗、宜蘭縣 1 宗、雲林縣 1 宗,供在場業者或廠商洽詢提供使用途徑及相關資訊,本署當日除了介紹行銷待辦理招標設定地上權之國有土地外,亦展示已標脫之地上權標的活化利用績效,包含增加公庫收入(權利金收入及稅收)、促進地方建設發展、增加就業機會等。本署亦配合促參招商大會規劃,指派法令諮詢、長照主題專區之專責人員,提供國有土地取得相關法令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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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辦理漁電共生範圍內土地無人機航拍作業

近年來國家積極推動綠能發電政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盤點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區位範圍,於 111 年 3 月 7 日檢送臺灣本島之國有非公用出(放)租養殖地資料套疊現行已公告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區為範圍(先行區及優先區)及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關注減緩區)結果圖資(計有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之國有非公用出(放)租養殖地)供本署參辦。為利本署各分署及辦事處辦理漁電共生案件,現行已公告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區位(先行區及優先區)範圍內本署經管之國有非公用出(放)租養殖地,有先行調查使用現況並建立圖資之必要,本署於今(111)年委託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以無人機辦理航拍與影像處理及地上物數化作業,作業範圍 2 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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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第 5 點、第 11 點、第 15 點(英文法規名稱:Operation Directions for Establishment of Supercies on National Non-public Use Land)

放寬專案提供設定地上權屬社會、文化、教育、慈善、救濟團體舉辦公共福利或慈善救濟者之權利金評定標準,與專案提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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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第 8、9、11、21、22 點」(英文法規名稱:Operation Directions for Establishment of Superficies on National Non-public Use Land)

配合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案實務作業,放寬地上權人繳清權利金期限、提出貸款申請期限等,並增加抵押權人資格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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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實施要點第 6 點、第 9 點、第 11 點」(英文法規名稱:Implementation Directions for Consigned Operation Business of National Non-public Use Property)

為配合提供興辦事業得於各階段核准許可期間內繼續使用國有非公用財產,並就已取具核准文件及簽訂契約之受託人向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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