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產檢核啄木鳥,解決問題會更好

財政部綜理國有財產事務,由本署協助各機關處理國有公用財產管理、使用、活化運用等多項業務,惟編制人力有限(僅 5 人),面對多達 3,700 餘個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機關,經管 203 萬公頃國有土地,占國有土地面積超過 9 成,有賴各主管機關督導所屬依規定管理使用。財政部每年訂定檢核及實地訪查計畫,由管理機關全面自我書面檢核財產管理情形,並由主管機關複核及實地訪查所屬機關管理情形,如發現缺失,即督導依規定檢討改正;本署依財政部指示,擇部分機關辦理實地訪查,檢視及協助管理機關精進實務作業,落實分層負責督導機制。

110 年及 111 年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COVID-19)影響停辦實地訪查,今年疫情趨緩即擴大辦理,擇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苗栗縣政府及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等 10 個機關,於 4 月至 6 月間實地訪查,查核重點聚焦在受查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使用現況、有無依計畫使用,協助其完備國產管理工作,維護國產權益。

今年訪查結果,機關已依計畫使用國有不動產者,鼓勵其在不影響公用用途前提下,依法兼供活化收益使用,增進使用效益,創造國產附加價值;如有未依計畫使用者,督促限期依計畫使用,確定公用用途廢止者,依法廢止撥用,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本署接管,以多元方式活化運用,提升國產運用效率。

本署同仁皆自我砥礪,增進專業素養,期發揮公產啄木鳥功能,透過教育訓練、通函宣導、書面檢核及實地訪查等方式,積極協助機關健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發現缺失,即時督導改正,增進國產效能,使國產大樹更加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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