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開發國有地,公私協力創多贏
國有土地是國家重要資源,可作為產業活動的基本要素,活絡經濟發展,透過靈活運用發揮點石成金的效果,轉變為高價值的生產動能。國有土地早期偏重靜態管理,隨著經濟環境變遷及社會觀念的轉變,尋求民間挹注發展動力,支援國家建設,以公私協力模式活化運用國有土地,結合產業發展或興建公共設施,提升整體運用效益,是國家財政管理及推動重要建設的新思維。依國產法第 47 條相關規定,本署得以委託或合作方式,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產業發展需求辦理改良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由主管機關考量當地需求、配合市場及景氣環境變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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