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協助推動社會福利政策,全民共享有感施政

擁有一間溫馨的居所(住者有所居),讓生兒育女不再是沈重負擔(生有所養),且家中長輩能獲得妥善的照顧(老有所依),是多數人的希望。國有財產為全民資產,本署積極配合推動公共化教保、長期照顧、社會住宅等社會福利政策,依法協助機關(構)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並篩選適宜標的供主管機關評估。臺灣為扭轉生育率下降造成的少子化危機,蔡總統提出「0 到 6 歲國家跟你一起養」,當年輕爸媽的神隊友;配合教育部廣設公共化教保服務政策,評估設置服務據點需求,本署保留 79 處國有房地供其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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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響難經營,減租措施續相挺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本署 109 年 3 月 9 日就經管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提供合法使用人租金緩繳措施。嗣疫情影響層面廣大,本署依行政院核定辦理經管國有非公用出租不動產 109 年租金減收2成,並經財政部同意本署委託經營、自行設定地上權國有非公用土地之經營權利金及地租(以下合稱非公用租金)比照辦理減收 2 成。本署基於衡平性考量,報奉財政部核定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依國有財產法第 28 條但書及財政部訂頒「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出租或提供利用案件因應疫情之 109 年收益減收緩繳措施,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109 年紓困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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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估價再進化,訪市價找時價

國有財產標讓售價格之決定,是依據國有財產法第 58 條第 1 項規定之國有財產計價方式辦理,其內容規範國有財產讓售價格、標售底價、贈與價格、交換價格或其他計算國有財產之價格基礎,其估價之標準除另有規定外,應參考市價查估。過去在查估國有土地價格時,估價人員要逐案跟當地仲介業者及地政事務所訪價、或自行蒐集民間買賣案例並個別建置資料庫,既費時又費力。且不動產市場交易不公開,市場資訊無法充分流通,常有國有土地讓售申請人對於產價提出異議。民國 101 年 8 月 1 日起核定實施房屋土地交易實價登錄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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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開發國有地,公私協力創多贏

國有土地是國家重要資源,可作為產業活動的基本要素,活絡經濟發展,透過靈活運用發揮點石成金的效果,轉變為高價值的生產動能。國有土地早期偏重靜態管理,隨著經濟環境變遷及社會觀念的轉變,尋求民間挹注發展動力,支援國家建設,以公私協力模式活化運用國有土地,結合產業發展或興建公共設施,提升整體運用效益,是國家財政管理及推動重要建設的新思維。依國產法第 47 條相關規定,本署得以委託或合作方式,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產業發展需求辦理改良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由主管機關考量當地需求、配合市場及景氣環境變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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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協助推動政策,共創社福國家榮景

擁有一間溫馨的住所,讓成家後生兒育女不再是沈重負擔,且家中長輩能獲得妥善的照顧,是多數人的希望。國有財產為全民資產,本署積極配合推動社會住宅、公共化教保、長期照顧等社會福利政策,協助機關(構)依法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並篩選適宜標的提供主管機關評估。社會住宅是蔡總統實現居住正義的重要政策之一,本署積極協助內政部及地方住宅主管機關取得所需國有房地,截至今 109 年 10 月底,核撥 40 處國有土地、2 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 22.47 公頃,房屋 10 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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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長的話

國有財產署設立於 49 年 12 月 12 日,即將走過一甲子,在歷任局長、署長及同仁辛勤耕秐下,逐步建立完備管理制度,使各項業務得以穩定推動。個人於 105 年 6 月接任署長,有幸參與國產署的成長與轉變,循著歷任局(署)長奠定的穩定磐石,接續帶領同仁致力於「活化國家資產,創造資產價值」願景的實現。國有財產總值 10 兆元,其中比例最高者為土地,價值 5 兆 3 千億元,面積達 232 萬公頃,占全國土地總面積 64.27 %,包括由 3,600 多個直接使用機關管理的國有公用土地,以及國產署管理的國有非公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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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配合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保障原住民土地權益

配合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推動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政策,本署經管國有土地自 96 年起,截至 109 年上半年,已移交原民會完成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計 1 萬 3,376 筆,面積 4,228.73 公頃,對原住民在原住民地區生存權及居住權保障,績效顯著。為解決原住民族地區長期以來原住民族使用土地問題,行政院 96 年 1 月 12 日核定實施「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實施計畫」,原住民於 77 年 2 月 1 日前即已使用其祖先遺留且迄今仍繼續使用之公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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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配合都市更新案整體活化改良再利用

國有土地遍散各地,除國有公用土地已有使用用途外,本署經管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多為閒置荒廢、丟棄垃圾、鄰接私有土地細碎無法完整規劃,或遭他人占用,影響都市安全、防災與衛生等,徒增國家管理負擔。財政部訂定「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及本署訂定「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注意事項」配合積極參與政府公辦或民間私辦都市更新,透過協議合建及權利變換手段,讓國有土地可完整規劃重新配置,改善當地居住生活環境,市容景觀品質及提昇公共設施,增加基地整體之建築物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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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國家推動綠能政策,協力釋出國有非公用土地

全球正處在能源轉型關鍵時代,綠色低碳能源發展將扮演著重點角色。國家推動綠能政策已有完整規劃路徑,114 年綠能發電量占比須達 20%,太陽光電因技術發展最為成熟,規劃設置 20GW,配比目標屋頂型為 6GW、地面型為 14GW(行政院 108 年 12 月 12 日原則同意之「109 年太陽光電 6.5GW 達標計畫」調整 2 者配比目標結果)。再生能源推動政策及後續設置相關規劃係由經濟部能源局統籌辦理,本署依國有財產法職掌國有土地取得、保管及提供使用等業務,配合該局辦理太陽光電推動政策,於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無保育及公用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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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地區招標設定地上權回顧及展望

國有非公用土地以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釋出使用權供民間業者開發,以有效經營運用,創造資產價值,為國有土地活化重要方式之一。為拓展地上權商機及市場,財政部 102 年 9 月 30 日修正地上權要點,增訂課予得標人或其地上權全部受讓人一定之義務與負擔,得同意地上權人辦理一部讓與。為活化大面積國有非公用土地,本署南區分署配合依計畫期程辦理告招標設定地上權,自財政部 102 年 9 月 30 日修正地上權要點後,本署南區分署於高雄地區已標脫 17 宗國有土地,臺南、澎湖、臺東等縣市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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