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出租法令鬆綁,辦理在地訂約及換約服務

自民國 98 年莫拉克風災後,為了保育國土,行政院核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位於「莫拉克颱風災區範圍」屬「以國土保育為先之區域重建綱要計畫」規定第 1 類、第 2A 類策略分區範圍內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禁止處分、出租或放租。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係屬上述第 2A 類策略分區,無法辦理出(放)租,近年來陸續有當地民眾(主要為雲林、嘉義、屏東 3 縣)向立法委員反應,要求政府重新檢討上述重建綱要計畫,應考量實際現使用人希望取得合法使用權之需求,以解決占用國有土地問題,並要求鬆綁國有土地出租、出售法令,經本署邀集相關機關召開會議後陳報行政院,行政院於 106 年 2 月 2 日核復同意財政部所報「以國土保育為先之區域重建綱要計畫」例外得辦理處分、收益案件類型,增列嚴重地層下陷地區範圍內依國有財產法第 42 條第 1 項、第 46 條第 1 項及第 52 條之 1 第 3 項規定,辦理逕予出租、放租、交換案件,南區分署屏東辦事處遂於 106 年 4 月間分別於東港鎮、林邊鄉、佳冬鄉辦理宣導說明會,並於現場辦理收件。另無法於現場送件者,亦陸續向屏東辦事處送件申租。

Read More

國有出租基地續租換約體貼服務,溫暖了承租人的心

依國有財產法第 42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82 年 7 月 21 日前已實際使用,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者,得逕予出租。本署經管國有出租基地面積 2 千 7 百餘公頃、8 萬餘戶租約,多屬 82 年 7 月 21 日前已為私有房屋建築使用至今,承租人與本署各分署訂有國有基地租賃契約書。是類租約租期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於租期屆滿前 2 年內(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得申請續租,如何協助國有基地承租人完成換約,是本署各分支機構當前重要的任務。

Read More

無人承認繼承賸餘遺產收歸國有,國庫收入豐碩

依據民法無人承認繼承遺產相關規定,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或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得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無人承認繼承遺產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則歸屬國庫。實務上法院為維護公益、債權人之利益或使訴訟程序進行順遂,以國庫有期待利益,多指定本署或所屬分署為遺產管理人。本署代管中遺產案件,截至今(107)年 11 月已達 1,908 件。

Read More

推動國有土地活化政策,公私協力合作興建廳舍

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下稱財訓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位於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六段,鄰近捷運景美站及水源快速道路,區位條件良好,廣達 3.52 公頃國有土地原僅有 1 棟建築物供財政部所屬人員教育訓練之用,待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又原有財訓所建築物係沿用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有設施改建,因地震受損致結構須補強,且受訓學員住宿設施老舊亟待更新。本署在政府財源有限情況下,首創引進民間資源合作興建廳舍,透過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由合作開發廠商投資開發,為政府興建辦公廳舍、財訓所學員宿舍及原財訓所大樓結構補強暨外牆整修整建工作。

Read More

中區分署脫穎而出榮獲第一屆政府服務獎

中區分署全體同仁發揮團隊精神,以濃烈的服務熱誠和精進的服務作法,深獲民眾感動,並榮獲第一屆政府服務獎,是為民服務的最高境界。他們秉持著「看見國產 希望光芒 為您續航」的服務理念,為弱勢、偏鄉農漁民作客製化的服務,並設定「用心了解民眾需求、細心規劃服務項目、貼心直接為民服務」服務目標,肩負「地盡其利、地利共享、永續發展」之使命,落實「國產服務足感心ㄟ」的願景!

Read More

擴大樹林火車站商圈,連結在地人文生活

基於國有土地管理利用,本署主動推行國有土地活化業務,配合產業發展,媒合適宜用地規劃開發利用,直接創造工作機會,間接改善周遭生活環境,利民利生,提供新面向為民服務。新北市樹林區原軍方經管建國營區國有土地閒置多年,本署接管後,考量基地完整,交通條件優良,周邊住宅密集,且有大同科技園區、樹林工業區及樹林產業專用區等產業帶,在住宅與產業密集發展下,衍生出相關商業、服務及生活機能需求,具有商業發展潛力,期望藉本基地順利招商開發為商業使用後,配合適切的規劃,提供符合當地居民所需商業服務設施,並且帶動樹林整體發展。

Read More

建置互動體驗設施,強化科普教育推廣

財政部辦理「國有公用財產 105 年度活化運用績效」評選,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下稱科工館)以「持續打底.追根究柢」、「點點滴滴.合理改善」、「力求卓越.止於至善」之永續經營理念,及豐富館藏文物,優質展示內容及多元科教活動,打造專業品牌,吸引民眾來館參觀,持續推動國產活化,創造佳績,獲選為基金或事業機關組第三名。

Read More

布袋養殖地訂約,提供在地化服務

為輔導嘉義縣布袋鎮養殖戶取得國有土地合法使用權,本署南區分署嘉義辦事處(簡稱嘉義辦事處)繼去(106)年至布袋鎮公所辦理承租養殖地收件服務後,於 107 年 7 月 12 日再度赴布袋鎮公所現場辦理訂約及發給漁民租賃契約書事宜,本署曾署長國基、立法委員蔡易餘、鎮長陳鳳梅等人均到場見證。當天總計核發 30 張租賃契約書,出租 40 筆國有土地,出租面積約 31.7 公頃。

Read More

都更分回房屋標售,720 度網路環景看屋

由都市更新機制,以原本破舊、窳陋的低矮樓房,換回嶄新的高樓大廈,大幅提升國有不動產價值。房屋標售時,本署北區分署在網站建置「精選好宅地」招標專區,民眾可以上網觀看房屋 720 度環景影片,看屋無死角,也無時間限制。「都市更新」事業在首善之都的雙北市地區最為蓬勃發展,透過都市更新機制,以原本破舊、窳陋的低矮樓房,換回了嶄新的高樓大廈,大幅提升國有不動產價值。在這些房屋標售時,為了讓民眾可以有多元的看屋管道,本署北區分署除了安排定期現場看屋,更進一步於分署網站建置「精選好宅地」招標專區(網址為 https://project.fnpn.gov.tw/house/),民眾於網路隨時皆可看屋,且房屋影片可 720 度環景,看屋無死角,也無時間之限制。

Read More

配合國家能源政策,共同打造太陽能光電示範區

屏東縣高樹鄉原省有土地移交時所遺留之坑洞,回填後不適耕作,經本署主動洽商經濟部能源局及屏東縣政府評估合作開發之可行性,因位處日照充足的南台灣,適宜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屏東縣政府遂提出與本署共同開發引進太陽光電產業,規劃結合周邊社區、聚落,打造成全國第 1 個光電示範社區,拓展再生能源應用領域,作為地方政府配合國家能源政策之領頭羊。國有土地是全民的資產,為使國家資產發揮最大效能,本署致力推動業務轉型,從過去被動受理申租、申購案件,改為主動推展合作開發、委託改良利用及標租等,以客製化服務,釋出國有土地供民眾使用,活化國家資產,提升國家整體經濟動能,創造就業機會,讓民眾幸福有感。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