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開發國有土地,促進地方產業發展升級,淡水沙崙風華有望重現
土地是重要資源,也是產業活動的基本要素,故云「有土斯有財」,倘能善加利用,不僅可活絡經濟,更能發揮點石成金的乘數效果,轉化為高價值的生產動能。國有土地屬全民資產,其利用原則以配合國土保育政策,將環境敏感地區留供生態保育為優先,公用次之,無保留公用者,始以多元方式促進土地活化利用。本署透過共同改良利用、招標設定地上權、參與都市更新及標租等多元方式,引進民間資源活化國有土地,其中,共同改良利用業務建立由本署提供土地,地方政府辦理產業規劃及後續招商,民間業者提供資金及專業創新能力之合作開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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