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動臺北市北投行義路溫泉產業再發展
臺北市陽明山區溫泉為北臺灣知名溫泉景點,其中北投區行義路溫泉亦是國民假日休閒重要地點,然其土地大多為保護區,多年來無序建築開發已造成環境破壞,為保育及永續利用環境及溫泉資源,本署與臺北市政府共同輔導現況經營業者提送都市計畫變更計畫書、都市設計報告書、土地使用依法提供及建築審查,促進現況經營業者可合法經營,亦可使國民安全休閒、環境有計畫維護、地方經濟發展願景能共同達成……
Read More臺北市陽明山區溫泉為北臺灣知名溫泉景點,其中北投區行義路溫泉亦是國民假日休閒重要地點,然其土地大多為保護區,多年來無序建築開發已造成環境破壞,為保育及永續利用環境及溫泉資源,本署與臺北市政府共同輔導現況經營業者提送都市計畫變更計畫書、都市設計報告書、土地使用依法提供及建築審查,促進現況經營業者可合法經營,亦可使國民安全休閒、環境有計畫維護、地方經濟發展願景能共同達成……
Read More配合國家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增進能源多元化,改善環境品質,本署近年積極規劃國有非公用土地辦理提供太陽光電設置事宜。國有財產法相關法規訂有國有土地得以提供申請開發、委託經營、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改良利用等方式予光電業者使用。考量太陽光電產業個案特殊性,各界均盼本署以更彈性多元方式釋出閒置國有土地,本署亟需於現有法規架構下尋求突破……
Read More日常生活中,政府公共建設無所不在,從道路、水溝、公車候車亭等基礎設施,到公園、綠地、兒童遊樂場等休閒設施,可說從我們踏出家門第一步起,就與公共建設為伍,享有公共建設帶來的好處。而政府辦理各項公共建設,首先要有用地來源,本署長期協助機關依法取得各項建設所需國有不動產,除減少機關為興辦建設須向民間購買、甚至徵收私有不動產情形,降低建設成本,同時活化閒置國有不動產,使其充分發揮效益,為全民帶來優質生活環境……
Read More配合「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放寬占用人申請並依法取得國有文化資產(下稱文資)使用權,使用補償金可減半
Read More為配合推動住宅政策,擴大租賃住宅市場供給,增加活化利用國有房地管道,標租類型增訂國有非公用土地及建築改良物得一
Read More按國有財產法第 47 條規定,非公用財產類不動產,得依法改良利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得以委託、合作或信託方式,配合區域計畫、都市計畫辦理其他非興建房屋之事業,爰經本署頒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屬分署委託各級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辦理平面式收費臨時停車場工作計畫」,擇定無處分、利用計畫的閒置國有土地辦理平面式收費臨時路外停車場……
Read More楔子:木下靜涯(1887-1988)1919 年來臺寫生,1923 年定居本署經管之新北市淡水區三民街 2 巷 2 號房屋(簡稱舊居,為二層建物,面積 217.14 平方公尺,坐落新北市有土地),臺洋混合外觀,極具特色。1927 年首辦「臺灣美術展覽會」(簡稱臺展),聘請四大「畫伯」石川欽一郎、鹽月桃甫、鄉原古統、木下靜涯為審查員,木下靜涯為唯一未任教學校之自由畫家,且擔任臺展 1 至 10 屆及臺灣總督府展覽會 1 至 6 屆審查員……
Read More本署為增加政府財政收入,穩定國庫財源,近年來積極依財政部於 99 年間訂定「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下稱地上權要點)規定,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以權利金競標,價高者得標後,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容許使用項目及不動產市場需求開發運用。99 年至 110 年 6 月列標 383 宗國有土地,標脫 133 宗,面積 42.54 公頃,決標權利金新臺幣 1,082 億 9,101 萬餘元。近期地上權人規劃興……
Read More今(110)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今年 5 月 19 日起全國進入第三級警戒,宣導民眾減少避免不必要之外出活動,以降低群聚染疫風險。本署考量疫情影響民生經濟,且為利民眾安心居家防疫,提供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紓困措施如下:一、租金減收:今年至 111 年 6 月止,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應繳租金(含委託經營或設定地上權案之經營權利金或地租)減收2 成。二、租金緩繳:今年度租金(地租)繳款期限為 5 月至 8 月者,延長繳款期限至今年 9 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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