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實施要點鬆綁,受託人其私有建物可申請辦理設定抵押權登記

依國有財產法第 13 條規定,財政部視國有財產實際情況之需要,得委託地方政府或適當機構代為管理或經營。為落實推動委託經營業務,財政部 89 年 11 月 8 日訂定國有非公用財產委託經營實施要點,期間為配合實務執行,多次修訂相關規定,近期法令鬆綁,放寬受託人私有地上建物可經本署所屬分署同意,向政府核准於國內經營金融業務之銀行、信用合作社或保險公司申請辦理設定抵押權登記,並考量一般抵押權貸款清償期間為 20 年至 30 年,修正委託經營年期可由最長 20 年延長至 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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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非公用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 109 年 6 月 29 日開標情形

本署 109 年 4 月 27 日公告 15 宗國有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109 年 6 月 29 日開標結果,標脫 9 宗,標脫率 6 成,決標權利金總金額新臺幣(下同)123 億 4,581 萬元。本次招標設定地上權案地租年息率 3.5%,其中 1% 隨申報地價調整,2.5% 依簽約當期申報地價計收。本次標脫結果,臺北市推出 3 處精華國有土地皆全數標脫。其中臺北市松山區國泰營區原址基地,土地面積 9,858 平方公尺,鄰近松山機場,附近金融、辦公大樓林立,屬臺北市精華區少見大面積且街廓方整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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蟲蟲危機:本署防治荔枝椿象及登革熱疫情作為

荔枝椿象是一種椿科昆蟲,主要分布於南亞及東南亞地區,為荔枝及龍眼之主要害蟲。荔枝椿象危害原盛行於中國南部等地區,1997 年首次於金門發現,2009 年則首次於台灣高雄發現,目前於全臺各縣市已普遍發生,其危害除發生於種植荔枝或龍眼之農業區外,屬無患子科之臺灣欒樹、無患子等非農業區常見植栽植物亦為其宿主。荔枝椿象係以刺吸方式危害荔枝、龍眼,導致落花、落果及嫩枝、幼果枯萎,除造成農業經濟損失外,因其臭液具有腐蝕性,如接觸到人的皮膚,亦可能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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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勘查作業程序

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勘查作業程序(下稱勘查作業程序)於 59 年 4 月 15 日訂定,其後歷經 4 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分行日期為 100 年 11 月 23 日。為配合本署及各分署組織調整、國有非公用財產管理系統再造,並因應實務作業需求,爰全面檢討修正本作業程序。經本署 109 年 3 月 27 日台財產署接字第 10930000980 號函修正,自 109 年 4 月 15 日起生效。修正內容包括機關名稱、勘查定義、使用現況略圖(建物配置圖)繪製原則、界址勘定原則、勘查成果繪製及產籍異動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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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非公用土地招標設定地上權介紹及成果

本署經管大面積國有非公用土地,依財政部 99 年 1 月 7 日訂頒「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規定辦理招標設定地上權,係透過公開招標方式釋出土地使用權,以權利金競標,價高者得標,由地上權人依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容許使用項目開發運用,無特殊政策目的或公共建設、公益設施需求。主要目的在於活化國有非公用土地、提升國有非公用土地運用效能及增裕國庫收入。國有非公用土地以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釋出土地使用權予民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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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響別煩惱,減租緩繳讓你靠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社會、經濟層面廣大,行政院本(109)年(下同)4 月 8 日宣示國有非公用出租不動產本年租金減收 2 成,本署賡續盤點委託經營、自行設定地上權之國有非公用土地因應疫情之處理方式,於 4 月 21 日、23 日敲定比照減收租金 2 成;同時考量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依國有財產法第 28 條但書及財政部訂頒「國有公用不動產收益原則」規定辦理出租或提供利用案件須配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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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向海致敬政策 海洋資源永續經營

彰化縣海岸線曲折蜿蜒長達 69 公里,多處海岸堆積漂流木、保麗龍、浮球、漁網、塑膠瓶罐等廢棄物。彰化縣政府每年雖舉辦淨灘活動,但垃圾增加速度遠比淨灘減少的垃圾量來的大,引起諸多媒體報導,其中以大城南段海堤被綠色和平組織評比為全臺灣第2髒海岸線(圖 1 )。嗣行政院吳政務委員澤成指示,基於政府一體立場,請本署中區分署與相關中央及地方單位同心協力完成大型廢棄物移除工作,以利淨灘活動能夠順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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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非公用財產管理系統新裝上線

本署原國有非公用財產管理系統於 88 年上線,提供總署及各分署、辦事處辦理非公用業務使用,因系統老舊不足因應業務推動需要,及配合行政院國家資通訊發展方案,辦理資訊資源向上集中,納入 104 年 - 107 年財政部「建構財政雲端服務網計畫」採雲端共構服務架構辦理系統再造。為積極辦理,本署成立非公用系統再造分組定期召開會議,由主任秘書擔任召集人,並由相關組室及各分署指定人員參與,就系統再造相關事項加速研議,104 年至 108 年共召開 58 次分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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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企業用地需求,協力釋出國有非公用土地

配合政府推動臺商回流產業政策及相關主管機關開發產業園區,本署均積極協助釋出國有土地,滿足企業用地需求。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產業創新條例(下稱產創條例)第 42 條規定為開發產業園區需用國有土地時,本署均依特別法規定辦理讓售,協力提供產業園區用地,包括 107 及 108 年分別配合嘉義縣政府開發水產精品加值產業園區、桃園市政府開發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第二期及沙崙產業園區,出售 108 筆國有土地,面積約 25.95 公頃,支援地方政府提升產業動能,帶動地方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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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政府大力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協助興辦機關取得所需國有不動產,實現居住正義

擁有一間溫馨的住所,是每個人的夢想,但房價居高不下,買房大不易,對弱勢族群更是遙不可及的夢。為照顧弱勢及青年的居住需求,實現居住正義,行政院規劃 8 年內興辦 20 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為使土地與財務資源到位,住宅法 106 年修正後,社會住宅興辦主體不限地方住宅主管機關,中央住宅機關及配合政策需要興辦社會住宅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得為興辦主體,且興辦機關得採租用方式取得應有償撥用之國有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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